| 受理范围:广州领事馆只受理广东、广西、海南3省签发的护照,持其他省份护照但在广东、广西、海南3省内工作的游客提供暂住证及单位证明方可申请。 | |
| 需提交材料 | 详细说明 |
| 护照 | ①归国后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②末页必须有持证人中文亲笔签名(不能用铅笔) ③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不是备注页) |
| 照片 | 半年内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 |
| 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如果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请提供其结婚证复印件); 如夫妻同行必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
| 退休证明 | 退休证复印件 |
| 财产证明 | ①房产证或行驶证复印件; ②存折复印件(复印全本,必须至少在3个月前开户,如为活期存折必须有多笔进出流水帐),如为银行卡请到银行打存款证明和三个月记录清单。财产总额必须高于5万! |
| 押金 | 需提交押金现金3万元(签证有效期结束3个月后方可归还),如因发生滞留不归或当地相关法律,担保金将不予退还。 |
| 其他 | 非广东户口须提供暂住证 |
| 签证发给申请表 | 签证发给申请表一份 附: 韩国签证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