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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个人旅游签证-三个月单次(学龄前儿童)

领区范围:护照签发地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新疆,西藏,青海,如护照签发地不在以上地区内,其他地区申请人需在以上地区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需提交材料详细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签字)。
出生证明 出生证的复印件。
资金证明 (如提供父母名下资产,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派出所开的亲属关系证明)
1、银行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在5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
2、以下资金证明三选一:
a. 信用卡对帐单;
b. 个人所得税;
c.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等,至少选择其中一项)
资产证明 (如提供父母名下资产,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派出所开的亲属关系证明)至少提供一项:
1、房产证复印件;
2、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酒店信息 请在白纸上写明韩国酒店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韩国申请表.doc 韩国申请表样本.doc
备注 1、持有北京八城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石景山、丰台)户口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和资产证明;
2、收取资料后,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将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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